(资料图)
证券代码:603711 证券简称:香飘飘 公告编号:2026-00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、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重要内容提示: ? 2025 年 12 月 27 日,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蒋建琪先生(以下简称“受让方”)与公司大股东杨冬云先生(以下简称“转让方”)签署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。转让方以 13.35 元/股的价格,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公司 21,107,497 股股票(占公司总股本 5.11%,以下简称“目标股份”)转让给受让方。 ?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》,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6 日,过户数量合计为 21,107,497股(占公司总股本的 5.11%),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。 ? 根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,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,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,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。 一、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杨冬云先生签署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。转让方杨冬云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21,107,497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(占公司总股本的 5.11%)转让给受让方蒋建琪先生。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《香飘飘关于公司大股东协 议转让股份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52)。上述目标股份包含转让方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质押给受让方的 18,135,753 股股票,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《香飘飘关于持股 5%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》 (公告编号 2024-027)。 二、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杨冬云先生通知,本次协议转让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》,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6 日,过户数量合计为 21,107,497 股(占公司总股本的 5.11%),股份性 质为无限售流通股。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、协议约定安排一致。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,双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: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过户 过户 过户 前拥 过户 后拥 转让过 过户前拥有 转让 过户后拥有股东名 过户前持股 前持 有表 转让股份数 过户后持股 后持 有表 户登记 表决权的股 股份 表决权的股 称 数量 股比 决权 量 数量 股比 决权 日期 数 比例 数 (股) 例 的股 (股) (股) 例 的股 (股) (%) (股) (%) 份占 (%) 份占 比(%) 比(%)蒋建琪 2026/3/6 207,196,230 50.18 228,303,727 55.30 21,107,497 5.11 228,303,727 55.30 228,303,727 55.30蒋建斌 / 36,000,000 8.72 36,000,000 8.72 - - 36,000,000 8.72 36,000,000 8.72陆家华 / 28,800,000 6.98 28,800,000 6.98 - - 28,800,000 6.98 28,800,000 6.98杭州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 / 24,964,120 6.05 24,964,120 6.05 - - 24,964,120 6.05 24,964,120 6.05 企业(有限合伙)蒋晓莹 / 18,000,000 4.36 18,000,000 4.36 - - 18,000,000 4.36 18,000,000 4.36 合计 / 314,960,350 76.28 336,067,847 81.40 21,107,497 5.11 336,067,847 81.40 336,067,847 81.40杨冬云 2026/3/6 21,477,361 5.20 369,864 0.09 -21,107,497 -5.11 369,864 0.09 369,864 0.09 杨冬云先生拟自《香飘飘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》 (公告编号:2025-047)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(2025 年 12 月 31 日-2026 年 3 月 30 日),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9,864 股,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三、其他相关说明生变化,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。格遵守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》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、信息披露、减持额度的规定。同时,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的目标股份。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。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,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,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。 特此公告。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